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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街道2026年拆违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2026-07-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6210200021226-XM001 项目名称:龙潭街道2026年拆违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86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70.86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图纸所示拆违点位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招标人发出进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履约完成并验收合格止,单次作业须在甲方通知后3日历日到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供应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2.5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3.2.6 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7-24至2026-07-3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8-10 13: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08-10 13:0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1.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1.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等; 1.11《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12《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 1.13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 投标人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向代理机构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西街1号院 联系方式:胡细文,010-67184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中国红街3号楼501 联系方式:李巨,010-85188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巨 电 话: 010-85188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