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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办学保障条件--AB栋实验室及配套保障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新竣工楼配套及开办费)(配套教室研讨区设备家具窗帘部分)更正公告时间:2024-09-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5341-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AB栋实验室及配套保障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新竣工楼配套及开办费)(配套教室研讨区设备家具窗帘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14 16:19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zfcggg/sjzbgg/t20240814_1610737.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合同付款进度和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17 %的价款,(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提交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发票)。 (2)乙方按期、按质、按约定交付标的物且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金额剩余的尾款,(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提交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发票),并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3)如果乙方交付的标的物是分批交付完成的,甲方以最后交付的标的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尾款。 变更为: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70 %的价款,(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提交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发票)。 (2)乙方按期、按质、按约定交付标的物且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金额剩余的尾款,(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提交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发票),并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3)如果乙方交付的标的物是分批交付完成的,甲方以最后交付的标的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尾款。 更正日期:2024-09-03 15:50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工商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航天桥东) 联系方式:李老师,81353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中国红街三号楼501 联系方式:李巨,010-85188519、010-85187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巨 电 话: 010-85188519、010-85187519 |